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 杭州市企業包車返崗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22-04-28 丨 閱讀次數: |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更好地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認真落實好《杭州市政府辦公廳進一步做好“助企開門紅”有關工作的通知》,推動實現一季度經濟平穩增長,現就實施“企業包車返崗補貼”制定細則如下: 一、政策內容 2022年2月28日前,對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租用(含合租)大巴車跨省“點對點”組織市外員工返崗,符合條件的按包車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數據資源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二、申報主體和補貼對象 本次政策兌付以我市企業為申報主體和補貼對象[我市企業指企業登記注冊住所在杭州市,且稅務登記注冊在杭州市,不含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包括政府性質建設主體),下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不享受補貼。 三、申報審核辦法 (一)申報 申報補貼的我市企業須于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底通過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的“杭州就業創業服務大廳”向納稅所在地街道(鄉鎮)申報。多家企業聯合包車的,向其中人數最多的一家企業的納稅所在地街道(鄉鎮)申報。申報時提供如下材料: 1.汽車租賃合同及發票,合同應注明包車單位、車輛數、價格、發車日期、出發地、到達地等信息; 2.《杭州市企業包車返崗補貼申報表》(每輛車乘車員工不少于20人); 3.多家企業聯合包車的,還需提供各企業簽字蓋章認定的車輛租賃協議或相關說明。 (二)審核 鄉鎮(街道)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杭州人社“智慧就業”系統進行初審,逐一核實申報情況,并根據需要開展實地核查。初審通過后,由鄉鎮(街道)所在區、縣(市)人力社保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復審。 (三)公示 復審通過后,由區、縣(市)人力社保部門在區、縣(市)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撥付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區、縣(市)人力社保部門在資金到位后按有關規定將補貼撥付至企業基本賬戶。 四、其他 補貼所需資金由市和區、縣(市)按照現行財政體制承擔,并由區、縣(市)先行發放,市本級承擔資金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后,納入年終財政體制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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