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剛剛明確:社保費降了!還有穩崗返還補貼 |
發布時間:2024-04-03 丨 閱讀次數: |
好消息來了,社保費降了,還有穩崗返還補貼! 上海市人民政府社保費降了,還有穩崗返還補貼 3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了《上海市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政 策措施》,該《措施》自2024年3月23日正式執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措施》中明確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其中提到以下幾點: 1、自2024年3月起,階段性 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1個百分點。 擴展: 3月29日,上海市醫療保障局發布了《關于階段性調整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費率的通知》,該《通知》自自2024年3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通知》中明確: 1、2024年3月起,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1個百分點,由原10%調整至9%。其中,單位繳納地方附加醫療保險費的比例由原1.5%調整為0.5%,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比例及個人繳費比例不作調整。 2、本市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比例由原11%調整為10%。 3、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和中小微企業,分別按照不超過上年度實繳失業保險費的30%和60%返還。 4、實施重點群體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企業、社會組織和個體工商戶吸納登記失業三個月以上人員、在本市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本市2024屆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2000元/人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5、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失業保險繼續執行1%的繳費比例,其中單位繳費比例0.5%、個人繳費比例0.5%。一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基準費率在國家規定的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下調20%。 江西工傷保險費率下降20% 近期,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就業穩定,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4年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24〕92號),自2024年4月1日起,全省二到八類行業工傷保險費率以現行基準費率為基礎統一下調20%。 《通知》中明確: 1、自2024年4月1日起,全省二到八類行業工傷保險費率以現行基準費率為基礎統一下調20%,分別為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32%、0.56%、0.72%、0.88%、1.04%、1.28%、1.52%(一類行業不下調,維持0.2%不變)。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的基準費率調整為0.8%。 2、建筑業等工程建設項目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費率維持不變。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用人單位所在行業的基準費率基礎上,根據用人單位2023年度工傷保險基金使用情況、工傷發生率和職業病危害程度,按照《江西省工傷保險費率管理辦法》規定的浮動標準,具體核定該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最低不低于0.2%),并于3月底前通過共享平臺傳遞給稅務部門。 廣東中山4月1日起,降低醫保費率 3月20日,廣東省中山市醫療保障局發布了《關于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的通知》,該《通知》實施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通知》中明確: 1、執行范圍 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的執行范圍為統賬結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全體參保單位、參保人。 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人員、工傷殘退職工、未在用人單位參保的殘疾軍人、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間以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達到《中山市職工醫療保險辦法》規定繳費年限(不含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繳費人員)的統賬結合職工醫保參保人同步實施。 2、降費標準 階段性降低統賬結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0.5個百分點。統賬結合職工醫保繳費費率由7.8%(含生育保險)下調至7.3%(含生育保險),其中單位繳費費率為4.5%,個人繳費費率為2.0%,生育保險繳費費率0.8%。 3、實施時間 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實施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執行期間,若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剔除一次性預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可支付月數小于6個月時,由中山市醫療保障局另行發文停止執行。國家和省另有相關政策安排時,按國家和省規定執行。 補充: 廣東省在23年年底就發布了發布了《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降低制造業成本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確降低制造業企業醫保成本。 《通知》中明確,各地級以上市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剔除一次性預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時,可階段性降低用人單位繳費費率,最大限度減輕企業醫療保險繳費負擔。 截至目前,廣東深圳、佛山等多地醫保局都發布了通知,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費率,大家可以關注一下當地的醫保局官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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