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所得稅,退稅!2025年12月31日截止 |
| 發布時間:2025-12-22 丨 閱讀次數: |
注意注意,在2025年12月31日前,還有一筆個稅可以享受退稅優惠! 具體是什么呢?一起來看看吧。 退稅!2025年12月31日截止。 財政部此前發布《關于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公告重點: 一、退稅優惠政策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二、退稅金額 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三、享受條件(須同時滿足) 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范圍內。同一城市范圍是指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所轄全部行政區劃范圍。 2.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 公告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說到個稅,不少小伙伴疑惑,為什么每個月工資一樣,個稅卻越來越高? 這個問題其實不僅一位HR咨詢過,當員工按月收到工資時,發現個稅越來越多,也在疑惑到底是什么原因?為什么個稅越來越多?是HR真的算錯了嗎? 每月工資一樣, 為什么我的個稅越來越高? 其實個稅升高的主要原因是“累計預扣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 《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第六條,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 由此可見,個人取得工資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繳納稅款,什么是累計預扣法呢? 61號公告: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見下表):
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余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專項扣除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累計預扣法關鍵詞:累計、預扣、稅率表。 看上去比較復雜,其實與以往年相比,除免稅額、稅率和稅級距發生變化,計算個稅的方式也不同,由代扣代繳變為預扣預繳。 根據61號公告的內容,總結出計算個稅的簡化公式: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 舉例說明 - 為什么會出現個稅升高? 例:小王2019年1-6月工資為20000元/月,個人社保2000元,個人公積金1000元,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請計算小王1-6月預扣的個稅! 答: 1月:20000(工資)-2000(社保)-1000(公積金)-1000(專項)-5000(免稅額)=11000×0.03=330元(個稅額); 2月:40000-4000-2000-2000-10000=22000×0.03=660-330=330元; 3月:60000-6000-3000-3000-15000=33000×0.03=990-660=330元; 4月:80000-8000-4000-4000-20000=44000×0.1-2520=1880-990=890元; 5月:100000-10000-5000-5000-25000=55000×0.1-2520=2980-1880=1100元; 6月:120000-12000-6000-6000-30000=66000=4080-2980=1100元; 通過計算得出,小王1-3月稅率為3%,每月個稅額為330元,4月開始稅率變為10%,個稅開始上漲,4月個稅890元,5-6月個稅1100元。(附:各月稅率匯總表)
-案例分析- 為什么工資相同,扣除額相同,但是稅額不同,導致個稅升高的主要原因是:累計預扣法計算后,隨著應納稅所得額的變化對應的稅率也發生變化。小王4月稅率由3%漲至10%,跳檔后個稅升高。
個人所得稅最新稅率表 建議打印出來學習 一、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二、個人所得稅預扣稅率表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一年一度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工作已經開始啦! 這可不是一件小事,它直接關系到我們明年每個月繳納多少個稅,最終關系到全年到手工資的多少,大家抓緊填報~ 如何操作確認/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一、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要在2025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1.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
2.【2026年度專項附加扣除確認】→【去確認】
3.【一鍵帶入】→核對/修改信息→【一鍵確認】
二、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變動 若存在信息異常情況,需要進行處理后再點擊【一鍵確認】。 若有需修改的內容,點擊【可確認】,進入填報詳情頁面進行修改。
若有【已失效】信息,則需要先刪除。
處理好以上情況,再點擊【一鍵確認】。 變動的場景,例如: 更新換工作:需更新扣繳義務人為新單位(否則新公司無法獲取扣除) 房貸轉租金:先作廢“房貸利息”,再新增“住房租金” 三、2026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新增 先按照“情形一”的步驟將上一年度不需要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確認,然后新增對應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
|
|
|
|
|
||||||||||||||||||||||||||||||||